办理地点: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
窗口名称:工商分局 电话:86968361
|
| 申报方式 |
网上预申
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请登陆后申报
|
| 事项名称 |
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|
| 审批依据 |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七条;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条、第二十六条、第二十八条。 |
| 申报条件 |
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公司变更名称的,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。 |
| 审批程序 |
1、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办理名称预先核准;
2、窗口领取表格;
3、变更登记涉及需前置审批的先到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;
4、窗口审查员受理审查;
5、核准员审核核准;
6、窗口收费发照。 |
| 申报资料 |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; 2、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 3、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(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; 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; 5、公司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 公司变更名称,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,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。 6、注: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。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。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公司加盖公章。
|
| 承办时限 |
6个工作日 |
| 收费标准 |
变更登记费100元,副本10元。 |
| 备注说明 |
计价格[1990]1707号、价费字[1992]414号 |
| 项目类型 |
承诺件 |
| 表格下载 |
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;
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;
|
| 范本下载 |
|
| |